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实木家具不“实”:以次充好、虚假标注等屡见不鲜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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讯 近日,上海市消保委发布“实木家具消费社会调查”结果。调查发现,多数商家的订货单不够规范,商品材质标识部分存在虚标、乱标甚至不标的情况。本次调查中,商家按照国家和行业相关规定和规范标注商品基材、辅材的比例仅为53%。

据悉,经过检测机构对41件实木家具样品的抽样检测,结果显示,13件样品的检测材质与标称材质一致,另有28件样品的检测材质与标称不一致

其中,检测发现,有2件送检家具样品存在以人造板冒充实木的情况;涉及9家家具厂商的11件样品存在以低价木材冒充高价木材的情况;15件样品的材质标识未使用国家规范名称,不符合相关规定。

上海市消保委表示,目前实木家具市场经营状况良莠不齐,实木不实、以次充好、虚假标注等现象屡见不鲜。由于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缺乏专业知识和购买经验,信息不对称给部分商家提供了牟取不当利益的空间,对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造成了侵害。

另外,调查中发现,家具企业经营主体混乱、授权不规范等情况较为突出。部分商家的实体店店招与实际经营企业不相符。有的商家实为个体经营户或授权经销商,但在其经营场所并未公示相关授权资质,以及家具生产企业的相关信息,提供给消费者的相关凭证中也无法体现销售主体的明确信息。本次社会调查中,消费者提供的家具订单、上的经营者信息与实际经销企业一致的仅占43%。商家不提供的情况比较普遍,仅27%的消费者表示商家开具了。而在开具的商家中,能够在上注明家具材质信息的比例为0。

典型案例

根据检测,标称材质不一致的情况主要表现为以假充真、以次充好、不规范标识等情况。

一、以假充真

检测发现,有2件送检家具样品存在以人造板冒充实木的情况。1、消费者徐女士称其于2015年12月在上海超申木器制品厂店铺购买5件家具,总价为11000元。订货单标称产品“门面为橡胶木、其他为实木、后背樟木”。检测机构对床边柜进行抽样检测,其抽斗底板和旁板分别为胶合板和密度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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